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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民生] 陳莊勤:如果這仍不算是暴民,怎樣才算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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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3 21:45:51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呢位民主黨嘅律師遲早被泛民丶雙學同傳媒滅聲!

http://speakout.hk/index.php/201 ... 2014-10-20-08-45-3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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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3 22:19:31 | 顯示全部樓層
陳莊勤好快被退黨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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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3 22:34:40 | 顯示全部樓層
佢好勇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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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3 22:50:32 | 顯示全部樓層
goo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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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4 00:33:55 | 顯示全部樓層
有沒有道德責任跟政府需要對政改的公民提名部分作出修改。兩者沒有關係,不要扯開話題。是不是做到你認為的道德你就會對公民提名或更民主的方式的普選? 應該不會!
那你不如先把這個問題單獨處理好再看看吧。那我的道德問題,我自當檢討!

不過,稍微說一下,banner上說的,除了自首以外,還有沒更好的負責方式呢?
那梁振英什麼時候對我們這群14K的絕大多數負責任。請不要就甘簡單的把責任推給所謂的發起人,學生,佔領者就可以把你的責任給推掉!你的責任是連自首都沒有機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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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4 02:12:49 | 顯示全部樓層
民建聯話歡迎入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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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4 08:02:06 | 顯示全部樓層
道咩德吖,標準咪又係佢地自己訂。連法治都可隨意踐踏既人仲會同你講道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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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4 09:39:25 | 顯示全部樓層
ultramanzero 發表於 2014-10-24 08:02
道咩德吖,標準咪又係佢地自己訂。連法治都可隨意踐踏既人仲會同你講道德? ...

呢個真! 法庭出禁制領都唔走,這個好大影響。小弟相當反對!

小弟立場好鮮明
我不贊成占中,但我理解占中是一種對付政府目前唯一系落實所有野之前的手段。
在抗爭時期出現的違法現象可以理解,始終非強權統治,人民不會無事出來搗亂。但也不抗拒執法。
而做什麼都好,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在普選的前提下,體現真實的民主程序。不是“被民主”,體現人民才是老闆的終極思想!現時那一套程式,絕不接受!
但當法治認真去要求我們自我檢討,需要我們配合的時候,我會認同必須要維護法治精神。

有好多野,系大家都心裡明白, 既然人家都給予機會了,到了適當時候也應該自我檢討。如果問我什麼是底線的話,就是法庭出通知要我走的時候,我一定會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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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4 09:46:42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on99no 於 2014-10-24 09:51 編輯

2014年10月15日

游清源 頭文字Y
權力愈大 責任愈小

因為《蜘蛛俠》,所以世人都知道「能力愈大,責任愈大」這金句。而放在政治,更準確的意思應是「權力愈大,責任愈大」。不過,放在香港政治,全新解釋卻是「權力愈大,責任愈小」,而負責作出全新演繹的人,不可能是別人,而只可能是「香港第一『能』人」。

「能力愈大,責任愈大」的原文是「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」,相傳出自「蜘蛛俠」彼得柏加(Peter Parker)的叔叔班哲明柏加(Benjamin Parker,其命名乃係因美國立國之父之一班哲明富蘭克林〔Benjamin Franklin〕而起)。不過,原來那是一期相關漫畫的壓卷語,而原文也有出入,作「能力愈大,責任也必然愈大」(with great power there must also come great responsibility)。怎說都好,「power」這個字,自然也可譯作「權力」。

其後,周星馳在《功夫》裏也老實不客氣發揮中國人特有的「拿來主義」,原汁原味照搬過來。不過,相對於「香港第一『能』人」,星爺即使生得一副「正能樣」,擁有一身「正能量」,也像蚊髀對牛髀一樣被比下去。

就像夏天都可以冬眠的臭蟲一樣蟄伏多日的「香港第一『能』人」在接受CCTVB節目「趕清趕楚」獨家專訪時指出,發射催淚彈是現場指揮官的權力,所以不是他的責任。他還不忘補充,此乃「常識」,隱隱然陰陰嘴嘲笑記者連常識都不識,卻渾然忘卻「權力愈大,責任愈大」,而他起碼表面上是香港最大權力的人,即使發射催淚彈的決定不是他作出的,但引起軒然大波,他也責無旁貸,至少都要就此事明確表態。可惜,沒有,就是沒有。

另外,原來DTZ 管理人安永會計師行不知 UGL 與他的協議,也不是他的責任。如此類推,蘇格蘭皇家銀行不知情也好,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沒收到他的申報也好,以至為何不解除UGL的合約都好,都不是他的責任,令人想起十九世紀法國詩人蘭波的金句「生活在別處」,而對他來說,就是「責任在別處」啊!

忽然驚醒,既然power可以解能力,興許真正的問題是「能力愈小,責任愈小」。

無錯,這689不是『能』人,怎樣才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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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0-24 12:57:20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hksarac 於 2014-10-24 13:00 編輯

香港的核心價值,屍髮,已經被肛門黨,公狗黨,淫屎叫雞黨玩到沒法律了,以後不不多講什麼是核心價值。

法官的禁令,廢話,警察的執法力廢武功,像泰國一樣,只有軍隊出來才能控制。
上個月老美暴亂。都是要出國民警衛軍出來才能搞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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