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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Smartone 軟化、現有客戶可透過熱線、門市要求拒收推廣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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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3-28 12:07:39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被指出售客戶個人資料的 Smartone,於傍晚終於就事件作出回應。

回應中指 Samrtone 絕不出售客戶個人資料,在 4 月 1 日政府開始推行《2012年個人資料(私隱)(修訂)條例》後,Smartone 會獲得新用戶的同意,才使用其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之用。至於現有客戶,就需要透過客戶熱線、或門市,以口頭形式通知拒收市場推廣資訊。以下為全文:

本公司是次修訂是因應政府將於4月1日在全港推行的《2012年個人資料(私隱)(修訂)條例》。

本公司一向高度重視客戶個人資料的安全,確保對客戶的個人資料絕對保密,不會外洩,亦絕對不會出售客戶個人資料予第三者,客戶並不會收到第三方公司發送的電郵、電話、短訊等廣告。

根據現有條例,客戶若不想資料被用作直接市場推廣,須要主動提出反對。新條例於4月1日生效後,本公司必須先獲得所有新客戶的同意,才能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市場推廣用途。除了書面方式,任何客戶亦可經由本公司其他客戶服務渠道用口頭形式作出通知。

之前 Smartone 曾發出電郵,通知客戶將使用其個人資料,發送「合作夥伴」的推廣資訊;若用家選擇拒絕接收,則需以書面方式,郵寄通知 Smartone。雖然 Smartone 態度軟化,但現有客戶仍需親身到門市或致電方可選擇拒收推廣資訊,用家們注意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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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3 香港同樣在 4 月 1 日前更改私隱政策

此外 3 香港亦曾發出訊息予用戶,通知更改私隱政策,指它們可向第三方披露或轉移客戶的個人資料,如果用家不希望 3 香港披露個人資料的話,記得也要致電熱線或到門市進行取消。

其實網絡商急急在 4 月前更改個人資料收集政策,主要是因為政府會在 4 月 1 日開始推行《2012年個人資料(私隱)(修訂)條例》,禁止在未得客戶同意前,將其資料用於直接促銷或出售予第三者。但新機制只適用於 4 月 1 日後的新客戶,現有客戶仍需自行通知網絡商 (或資料收集者) 拒絕使用其資料作銷售用途。


發表於 2013-3-28 12:59:54 | 顯示全部樓層
約到期,終於可以離開佢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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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3-29 01:29:42 | 顯示全部樓層
1010 今日都有email 來說了,又是要人寄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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