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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笑話] 聯婚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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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0:49:06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聯婚....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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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0:57:23 | 顯示全部樓層
真係笑爆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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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0:59:35 | 顯示全部樓層
莫須有

「莫須有」是秦檜誣諂岳飛的強詞奪理之詞。據李心傳《建炎以來繫年要錄》卷一四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條載:「初,獄之成也,太傅、醴泉觀使韓世忠不能平,以問秦檜。檜曰:『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,其事體莫須有。』世忠怫然曰:「相公!莫須有三字,何以服天下乎?」《宋史‧岳飛傳》亦引錄了這一對話。一般辭書認為「莫須有」即「也許有」、「恐怕有」之意。實際上,「莫須」二字在宋代是一常用的詞語,多為「應該」之意。如王鞏《清虛雜著》中的〈隨手雜錄〉,記一婦人死而復生事,陰間官員有如下對話:「金紫人即呼婦取紙,語二同坐曰:『誤勾此人來矣。』綠衣人曰:『已來,將奈何?』朱衣人曰:『既誤,莫須放回!』金紫人曰:『合如此!只是二人得徒罪矣。』」這裏的「莫須放回」,顯然即「應該放回」,否則金紫人就不會肯定地說「合如此」了。明乎此,我們就可以認為,秦檜說的「莫須有」,即「應該有」之意。但「應該有」帶有很大的推測成分,而確實有則是另一回事,以帶有很大推測成分的「應該有」給人定罪,顯然很難令天下人信服。今天,「莫須有」三字已成了誣陷構冤的代名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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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1:06:11 | 顯示全部樓層
莫須有

「莫須有」是秦檜誣諂岳飛的強詞奪理之詞。據李心傳《建炎以來繫年要錄》卷一四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 ...
matta722 發表於 2010-11-21 00:59


我地都係死係哩條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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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1:13:57 | 顯示全部樓層
睇來要食解胃走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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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1:36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睇來要食解胃走....
matta722 發表於 2010-11-21 01:13



    人家講笑話!
你哋搞乜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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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1:39:34 | 顯示全部樓層
人家講笑話!
你哋搞乜!!
iwantbd 發表於 2010-11-21 01:36


莫須有..都係笑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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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2:03:34 | 顯示全部樓層
幾攪笑.....武錢緊芬...傅武碧芬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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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03:56:57 | 顯示全部樓層
哈哈哈~~~笑咗, 白飯加色~~~ 梅菜扣肉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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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1 11:26:36 | 顯示全部樓層
eat your sist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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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2 02:55:36 | 顯示全部樓層
我又玩~

畢 余梨芬
蕭 李素寶
林 李殿柔
蒙 羅麗莎
周 恭蘊莉
關 車美霜
高 阮儀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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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11-22 10:16:48 | 顯示全部樓層
唔怪之得幫個BB改名係咁難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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