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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5-20 07:11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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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wantbd 發表於 2012-5-20 02:33 
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議見!-------實現---民主!
每人有權於法律容許下做自已{鐘意,認為}啱的事!去爭取權益, ...
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議見!-------實現---民主!
認同
每人有權於法律容許下做自已{鐘意,認為}啱的事!去爭取權益,甚至政治利益!
認同
但也不能去:拉布{ 癱瘓}立法會{阻止---佢地通過替補機制??},阻的不止是這法案!
而是整個議局,甚至整個-----香港!
為何不能拉布?這不是"法律容許下"的事嗎?
若果因為阻的是整個議員,而不能就反對的議案拉布這理論成立的話
即~因為不想阻外其他議案通過,所以就不得不讓已經扭曲了的立法會通過一項廣泛市民反對的議案
這不是道理,是本沒倒置的想法
記然---有人用"非常"手法去實現"理想",就會有人-----用"非常"回應手段去"制止",
這其實雙方也算得是"合理"
我站係一個市民立場---
這種行為就好比,當年有貨車司機將車倒塞:中環,將軍澳的那些事件!
就算有天大理由,也不能阻礙正常社會運作及秩序!!
這是有自由表達意見地方的代價,今日被阻礙的人,如果能換個角度在別人身上去想
難保他日自己在面對不公平,但有怨無路訴的時候,可能都有想過用這方法表達心中的不滿
當然阻礙程度大少同現行表達不滿的機制是否足夠,確實係可以討論的
在現時香港的"政治"各方争鬥中,真正為民生,為市民----少之又少!!
為反對而反對!為利益而為!比比皆是!
還是重返理性的鬥爭和議事會上,那就是香港之福!
扭曲民意的議會上,可能做的其實並不多
我個人其實對"拉布"並沒有支持或反對的意見,但我明白同理解他們為何這樣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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